小兒麻痺捲土重來

繼麻疹和白喉之後,小兒麻痺症也回來了。我國最後一例小兒麻痺症發生在1992年,此後27年間,大家都不再需要為小兒麻痺症提心吊膽,直至有人忘了小兒麻痺症是什麼。

90~95%感染小兒麻痺的患者沒有症狀,所以很難發現,另外5~10%有症狀的患者,也是發燒、頭痛之類跟感冒很像的症狀,不做詳細檢查,根本就不知道已經被感染,

在這5~10%中,有0.5%會造成終身殘疾的機會,那也是發生了才會知道的,不止肢體萎縮,有些患者甚至連自己呼吸都沒辦法,終生需要依賴鐵肺(呼吸輔助器)來維持呼吸。
也就是說,它很難被發現,發現的時候通常就已經太遲了,但萬一被感染發病,造成的傷害又是永久性的,這樣的不對等就是小兒麻痺症的可怕之處。

本次的受害者已被證實是被菲律賓傳來的病毒感染,患者是3個月大的小男孩,而我國注射小兒麻痺疫苗的時間是2、3、5個月(18個月再打一支booster),據報導,該名小男孩在2個月大時已經注射第一劑疫苗,也就是說有兩個可能性:因為只打過第一劑,可以提供的免疫力只到50%,這時候接觸到病毒,會在不高的機會下被感染;或是另一個可能性,小男孩屬於比較難產生抗體的體質,所以疫苗的作用不大。

小兒麻痺症之所以可以絕跡快30年,就是拜群體免疫herd immunity所賜,95%的人都注射疫苗,就可以借助大家的力量,限制病毒的傳播,保護像小男孩那樣難以產生抗體或是不適合注射疫苗的少數人,是大功德。而這麼可怕的小兒麻痺症,只需要注射疫苗就可以輕鬆預防,是大智慧。

但注射疫苗的建議,總會引起反疫苗團體的反感,他們的根據,是建立在早已經被踢爆的學術造假之上的對現代科學的懷疑和猜測。

每每吵到最後他們總會說,他(或是其孩子)有不接種疫苗的權力,那麼我想要問問,權力與義務是相生相依的,其他人也有不受可預防疾病感染的權力吧?而且,他們也都做出了接種疫苗的義務。而為了這個權力,你又做了什麼義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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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我都是在截稿前幾個禮拜就準備好稿子的,所以專欄內容常常會“過期”很久才會見報,但對我而言這不是什麼問題,因為我有我的粉絲頁,基本每天都會發文,內容也是盡量跟上時代,有時候還會比本地報章還快,

所以專欄內容幾個禮拜後才見報的意義,反而是【溫故而知新】,提醒我們別因為有新的新聞而忘了之前的新聞,在新聞釋出的當下,他們都是很重要的。

#養身良然

#小兒麻痺疫苗

#權力與義務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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