氫氣治療
上一次是vit C,這一次是 #氫氣治療。
講過很多次了,這種報告不是給普通人看的,更不是給你拿來亂吹產品用的。
上次的vit C是打點滴IV,結果拿來做廣告的都是吃的,吃的和打的,一樣嗎?
一個去你的胃,一個進你的血管,一樣嗎?但是vit C賣到亂。
這個的也一樣,氫氣產品也是賣到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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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事實是,這篇,衛生部只是把以前的,各國的,有關氫氣和氫水相關的研究拿出來做一個探討,來探討使用在臨床上的可行性。
結果流傳的版本已經講成衛生部已經拿來治療了。
這一次的其實比vit C那次的還淺,vit C的至少還有投入使用(用打點滴的方式),這一篇,只是列出相關的研究和device一起來探討而已,連正式使用來看效果都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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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這種報告,最重要的地方就是conclusion。
他的conclusion講說:limited evidence,也就是證據不足;
還有:more clinical trials are needed to prove the clinical safety,
對,連safety都還沒有確定,
你敢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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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來,一般大眾的想法真的是很好玩,
這種連safety都沒有很足夠prove到的方法,被吹到亂;
外國有些醫院真的就是寫明了“我們就是實驗性質,用的人老實說就是白老鼠思密達”,就被講成是正規治療,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,我們不可以?
然後每次有什麼新出來的已經證明了安全的方法,衛生部採用,就有人講“哎喲~我不要做白老鼠喔~”(比如這次的疫苗);
只是這種探討可行性的報告,就講衛生部證明了什麼什麼;
結果衛生部有理有據不通過某某清瘟膠囊,就講衛生部沒有做工。
真是難伺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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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再補一刀,喔不,補充多一點,
有人跟我講,huh?!這樣還not safety enough?報告下面都列出41個報告了哦~這不是已經有41個證明了嗎?41個不多嗎?
嗯~傻孩。。。子,
研究報告是有分等級的,這種報告需要去判斷這些研究是否做得正確?實驗設計有沒有問題?研究對象是人還是老鼠?這些都是判斷的標準,而不是用數量取勝。
證據等級不夠高的研究,你拿100篇來也還是不夠高的,
所以這一篇的conclusion才講limited evidence,了解嗎?
所以還是那句話,這報告不是給一般大眾看的,更不是給人用來賣產品用的。
#不過這篇應該也不是很多人看的完
#看得懂又看得完的給自己拍拍手
#多多分享愛好運自然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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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covid-19.moh.gov.my/.../10_Molecular_Hydrogen...
那份研究,有興趣的可以看看